天津市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普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钛酸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8637803
传 真:022-88637801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普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钛酸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生产线项目 |
天津普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津南区民营园3-1、3-2、3-4厂房和办公楼 |
天津华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普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租赁津南区北闸口镇明惠道20号的闲置厂房及办公楼(即津南区民营园3-1、3-2、3-4厂房和办公楼)扩建“天津普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钛酸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生产线项目”。本项目租赁建筑面积7500m2。本项目租赁厂区与现有厂区均位于津南区北闸口镇,新厂区距离现有厂区直线距离约300米。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匀浆机、极片涂布机、分切机、注液机、激光焊接机、化成设备、烘箱等设备,建成1条钛酸锂电池生产线和1条超级电容器组装生产线。可实现年产2600万Ah锂离子电池和30万只超级电容器。 |
1.废水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静置沉淀后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市咸水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涂布与干燥过程产生的NMP废气经套双流塔型NMP回收系统处理后汇入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由18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注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设备净化后,通过18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涂防锈油工序产生的油雾经设备自带的工业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洁净车间空调换风系统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 3.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阻隔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随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或者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随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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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8 -2023.04.2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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