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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十堰陆顺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辆专用汽车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工业固废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道镜潭路9号6幢1-1
建设单位:湖北振鑫环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道镜潭路9号6幢1-1,租货湖北水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用置厂房,项目占地面积16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哲存区、破碎区、废料区、球磨区、成品区、办公区及配套设施。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磁选,球磨等,建成年回收钢豆6000吨,废砂23950.3吨,除尘灰45.43吨,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代群
联系电话:1566979770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湖北振鑫环保工业固废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验收(报批版).pdf (8.31 MB, 下载次数: 0)
2023-4-17 16:53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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