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启东市东南中学校2023-2024年度消防维保项目
采购单位: 江苏省启东市东南中学
日 期: 2023 年 4 月 11 日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江苏省启东市东南中学2023-2024年度消防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启东市东南中学2023-2024年度消防维保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保证金(免收取)
六、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本网站公告下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谈判)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4 月 20 日 9时5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学校四楼会议室
8.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竞谈文件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启东市东南中学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513-83790130
第二部分 竞谈须知
一、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送至招标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报价准备
1、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2、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设备费(材料费)、运费、安装调试费、施工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维修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3、最后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友情提醒: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
4. 响应文件递交
1、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
2、 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谈判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5. 谈判与评审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六、相关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中标供应商需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全部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无息)。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采购内容:
江苏省启东市东南中学2023-2024年度消防维保项目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二、项目实施质量要求
1、对江苏省启东市东南中学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维保设备包括但不限于:(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供水设施;(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应急广播系统;(11)防火分隔设施;(12)消防电梯;(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4)灭火器;(15)其他建筑消防设施;(16)生活水泵,污水泵的设备维保等。
2、应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3、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4、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5、每月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并填写详细相关记录,每年出具一份完整的正规检测报告,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维保单位提供每次维保记录及整改前后的记录。
6、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7、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维保公司检查出的需要更换、维修的消防维保设施,维保过程中所需的零件金额单价少于200元部件的由承包人承担并向招标人提供维保清单,零件金额超出200元的由招标人承担,维修、更换的材料由维保公司负责采购、维修、更换并上报招标人提供材料清单经招标人确认,承包人提供的所有零配件必须符合消防使用要求的合格产品,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9、本地化服务能力,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指定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第三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期限:一年,年度考核得分达85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年。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甲方于第四个月的25日之前支付前三个月的维保服务费。支付前甲方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含每月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相关验收合格记录),确定应支付给乙方的具体金额,乙方根据考核后的金额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且不视为违约。
第四部分 竞谈程序和内容
一、采购人组织竞谈
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谈判程序、内容
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评定方法
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2、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3、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中标人的确定
评委对中标供应商报价总表和明细表进行审核,应审核供应商投标报价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
五、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十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供应商各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中心、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护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现甲方将江苏省启东市东南中学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项目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
乙方负责下列全部项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和技术服务。
(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供水设施;(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应急广播系统;(11)防火分隔设施;(12)消防电梯;(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4)灭火器;(15)其他建筑消防设施;(16)生活水泵,污水泵的设备维保等。
第二条:本工程验收标准、维保要求和检查内容
(一)本工程验收标准及维保要求:
(1)维保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国家标准、江苏省消防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要求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每月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相关验收合格记录。
(2)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3)必须符合《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
(二)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要求:
1、招标工程除必须执行以上规范及技术标准外,还应遵守本文尚未列出的与本工程施工、安装有关的工程施工、安装、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2、工地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情况是业主考核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指标。
3、依照国家《火灾自动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等规范
4、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5、每月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并填写详细相关记录,每年出具一份完整的正规检测报告,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维保单位提供每次维保记录及整改前后的记录。
6、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7、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维保公司检查出的需要更换、维修的消防维保设施,维保过程中所需的零件金额单价少于500元部件的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提供维保清单,零件金额超出500元的由甲方承担,维修、更换的材料由维保公司负责采购、维修、更换并上报甲方并提供材料清单经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所有零配件必须符合消防使用要求的合格产品,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9、在合同期内派驻专业的维保人员持证在岗,负责消防维保事宜,具体服从招标人要求。
10、本地化服务能力,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指定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每月维修保养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区显(或区域控制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使之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季对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主机功能(自检、消音、复位、故障报警、火警优先、报警记忆、备用电源充放电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消防电梯的紧急迫降功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加以排除。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月维修保养消防泵 (含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等,使之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季对消防泵的启动功能(现场手动、远程启动、自动启动)、主泵与备泵间的切换功能、水流指示器和湿式报警阀(含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及其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进行试验,并对实验中发观的除水泵本体外消防设施问题和故障加以排除。
3、消火栓给水系统
⑴每月维修保养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储水设施等,使之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⑵每季对消防泵的启动功能、主泵与备泵间的切换功能、系统的灭火功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中发现的除水泵本体外消防设施问题和故障加以排除。
4、防排烟设施
⑴每月维修保养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口、排烟口、防火阀等使之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⑵每半年对系统内的设备(排烟口、送风口、送风机、排烟机)的启动功能(现场手动、远程启动、自动启动)、防火阀的启闭功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中发现的除风机等设备本体外问题和故障加以排除。
5、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每月维护保养应急照明和和疏散指示灯,使之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并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应急转换功能进行实验,并对实验中发现的除灯具本体外问题和故障加以排除。
6、防火分隔设施
(1)月维修保养防火卷帘门,使之处于正常启、闭状态和齐全完好状态。
(2)每季度对防火卷帘门的启动功能(现场手动、机械操作、远程启动、自动启动)及其防火分隔功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中发观的除卷帘本体外问题和故障进行排除。
7、其他设施:
(1)每季度检查干粉灭火器的压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时做喷射试验。
(2)每月检查集水坑排设备、自救逃生设备,消防电源及自动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每季度试验消防电源末端的切换功能。
(4)具体根据甲方要求。
三、维修保养期限: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服务期限暂定一年。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2、甲方有义务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乙方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4、乙方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可以要求继续与乙方续签维保合同,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5、甲方应提供消防设施的各种图纸和资料。
6、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在维护保养、消防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有权解除维护保养合同。(如故意破坏各种配件、注销系统点位等)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开展有效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对消防维修保养范围内的全部设施质量负责。指定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记录并提供一份给甲方现场代表。
2、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査、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工作,对问题及吋解决。
3、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按照消防耍求和规定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记录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并报甲方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4、在每月至少二次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排除故障。
5、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消防的技术指导。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维保款,乙方有权解除维护保养合同。
7、乙方为甲方提供具有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资质的专业人员,并定期参与为甲方消防安全培训、检查指导等相关工作。
8、乙方维保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于第四个月的25日之前支付前三个月的维保服务费。支付前甲方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含每月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相关验收合格记录),确定应支付给乙方的具体金额,乙方根据考核后的金额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且不视为违约。。
1、维修保养服务费人民币 元,服务期限为一年,该费用含消防部门的年检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维护保养的原因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转,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2、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解除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诉讼解决。
1、由当地仲裁机关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补充条款:
1、在维保期内出现故障点,乙方未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的及误报配件损坏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3次后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维保费用按实际维保天数金额的80%结算)。
2因故障配件需要定制或厂家发货或需厂家维修的等特殊原因未能在24小时排除故障乙方要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如出现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相关工作要求,对甲方发现及提出的消防问题立即修复解决,因乙方修复解决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廉政合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政建设,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
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6、甲乙双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双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发包人 贰 份,设计人 贰 份,其它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2.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1)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投标资料目录
资格审查文件 |
|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证明材料名称 |
响应文件位置 |
说 明 |
1 |
竞谈承诺书 |
第 页 |
见附件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第 页 |
见附件 |
|
3 |
授权委托书 |
第 页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
|
4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第 页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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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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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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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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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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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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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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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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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响应文件 |
不得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在商务标中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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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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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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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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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竞 谈 承 诺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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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 的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 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我方所提交的谈判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8. 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响应文件为准)。
9. 我方承诺按谈判文件要求支付运营费,否则采购方有权扣除保证金。
10.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谈判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11.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2.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
13.我方的响应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现场踏勘函
:
依据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已于2023年 月 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现就现场勘查情况做如下承诺:
1、经现场勘察,我方已熟悉与该项目相关的现场、环境、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所有情况。
2、我方承诺自行承担本次现场勘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勘查现场的相关责任和风险。
3、我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方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开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江苏省启东市东南中学2023-2024年度消防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元(人民币) |
日期:
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