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楼生态环境局。
传真:0512-66680899
邮编:215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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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德加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新能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核心材料研发实验室项目 |
苏州工业园区创苑路236号 |
苏州德加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创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创苑路236号,拟建新能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核心材料研发实验室,从事新能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核心材料的研发 |
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4日在http://www.sipac.gov.cn/szdshkjcxq/gonggao/202304/556e6af7c2ea48f6b67ef58257e7fd6d.shtml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第三道润洗废水、水浴锅排水、循环冷却外排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及公辅废水不含氮磷,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研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固态物料投加过程产生的投料粉尘,其中,投料、后处理、检验分析等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排气筒P1排放;混合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碱液吸收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排气筒P2排放。对噪声源进行隔声、减震措施,自由衰减;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xueyj@sipac.gov.cn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