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偃师市金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废塑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23-04-1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 第9号),现将偃师市金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废塑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偃师市金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废塑料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南园
建设单位:偃师市金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6日至2023年5月15日
联系方式:15978663329(戚总)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