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2023-04-14 15:20
一、钦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决定见下表:
序 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项目名称 |
许可内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许可决定 |
许可生效期 |
1 |
钦浦环审[2023]4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关于浦北县寨圩镇渠丰砂石加工场年产2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浦北县寨圩镇渠丰砂石加工场 |
同意许可 |
2023/4/10 |
2 |
91450722MA7C2J046Q001Q |
排污许可 |
关于广西浦北县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非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变更) |
广西浦北县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同意许可 |
2023/4/10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示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7-8317896 通讯地址:浦北县小江街道越秀大道133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综合窗口4号,邮编:535399。
附件:
钦浦环审〔2023〕4号关于浦北县寨圩镇渠丰砂石加工场年产2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钦浦环审〔2023〕4号关于浦北县寨圩镇渠丰砂石加工场年产2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