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慈溪市中医医院新增1台DR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开发大道1835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1.3 |
| 建设单位 | 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中医医院)(慈溪市红十字医院) | 法定代表人 | 潘金江 |
| 联系人 | 邹诚实 | 联系电话 | 134****9911 |
| 项目投资(万元) | 176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5-04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 慈溪市中医医院位于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开发大道1835号,由于医疗业务的需要,慈溪市中医医院拟对门诊楼一层放射科5号机房进行改建,将5号机房内的1台D-VisionPlus50型摄片机进行报废,并拟新购置1台DR机,安置于改建后放射科5号机房内使用。 二、建设规模 (1)慈溪市中医医院本次拟新增1台III类射线装置使用规模为:uDR 780i Pro型DR机,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630mA,拟安置在放射科5号机房内,拟新购。 (2)慈溪市中医医院本次拟报废原有1台III类射线装置使用规模为:D-VisionPlus 50型摄片机,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500mA,原使用位置为放射科5号机房,拟报废。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一、污染防治措施:1、机房防护设计:射线装置设有单独的机房,机房内布局合理,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所以使用设备的空间和辐射防护均可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有关防护要求。2、警示标识:(1)在机房控制室张贴了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2)机房门外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设置醒目的工作指示灯,灯箱处设警示语句,工作指示灯将采用门灯联动,当进行X射线曝光时,指示灯同时闪亮,持续到曝光结束,同时告诫其他工作人员在曝光时勿靠近机房;并在候诊门外1m处设置黄色警戒线。3、通风装置:放射机房拟设置机械通风装置,进行机房内空气更新。4、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医院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机房内配置一定数量的个人防护用品供受检者和陪检者使用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有关防护要求。二、安全管理措施:1、医院拟成立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人员选择恰当,职责分工明确,同时结合该单位实际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放射事件应急预案、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监测方案、操作规程等),其内容较全面、切合实际、符合相关辐射防护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各项管理制度与告知均将在相应的辐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上墙。2、将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或放射防护知识与卫生法规教育培训)学习,并及时参加5年(或2年)一次的复训。3、将组织辐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上岗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职业禁忌,方可从事放射工作,在岗期间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两年),体检报告资料将纳入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中,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永久保存。4、医院将按要求对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了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培训档案,相关档案应由专人统一保管,集中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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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中医医院)(慈溪市红十字医院) 潘金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中医医院)(慈溪市红十字医院), 潘金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302820000012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