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江南公安分局罚没渝A99918报废车辆
项目编号:TR2023ZJ1000303
挂牌价格 0.7945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浙江省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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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4-14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4-20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肖先生 | 联系电话:0579-82050095 手机号:1865798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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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金华市江南公安分局罚没渝A99918报废车辆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其他 其他披露内容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三、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四、标的情况说明: 1、本次标的为罚没物资,所有处置程序合规、合法。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组织人及委托方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不对标的瑕疵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装后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标的按报废拆解处置,不过户不提档,转让方及交易所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车文件、备件、工具及清单等,不保证标的零配件齐全、性能完好,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 3、竞价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提货相关事宜,提货现场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自提货,提货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4、标的成交后须按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完成相应的审批及备案工作,在自有场地对标的进行现场拆解作业时,须严格遵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如涉及某种特殊作业时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款项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并向转让方出具报废回收及注销证明文件。 五、标的现场展示时间:2023年4月19 日下午14:30-16:30。地点:金华市江南公安物证室(金华市秋滨派出所旁),联系电话:肖先生 82050095/18657981313 六、受让方不得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分解或切割,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清理干净。 八、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九、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财政统一非税票据,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十、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579-82050095,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305室。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 注册地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7007793500546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0.7945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3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12080170192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标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拆解注销保证金,待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并向转让方出具报废回收及注销证明文件并经委托方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提货保证金(不计息)。 二、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符合相应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3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展示时间 来电预约 展示地点 金华市江南公安物证室(秋滨派出所旁) 联系人姓名 肖先生 联系人电话 0579-82050095 -
标的信息
机动车 是否包含车牌 否 车牌号 渝A99918 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 车辆品牌 沃尔沃 车辆型号 车身颜色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号 YV1AS995 发动机型号 燃料种类 排量(升) 出厂日期 购置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强制报废期止 检验有效期至 行驶公里数 成新率 数量 1 所在地 现状分析 标的车辆为罚没报废车辆,具体现状以现场实际为准。 是否带指标 瑕疵情况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2.实地勘察证明.docx 、 3.特别事项约定.docx 、 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材料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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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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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肖先生 电话 0579-82050095 手机号 18657981313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陈主任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