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04983375/202304-00058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发布机构: | 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标题: |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年产1.2万立方米胶合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14:00 |
颍上县亚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年产1.2万立方米胶合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报批稿)》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安徽泰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所列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颍上县谢桥镇谢桥社区(东经116°20'59.136 ,北纬32°46'8.126 ),为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经颍上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颍经信技改〔2022〕35号),符合产业政策。主要建设内容:新增1t/h的生物质专用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淘汰拆除1t/h的燃油锅炉。项目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以及脱硫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的标准。
2.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减少摩擦噪声产生。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3. 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工作,项目新增脱硫沉渣和锅炉灰渣、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不得擅自倾倒、丢弃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4. 项目其他环保措施及污染物排放要求仍需按照颍环行审字〔2020〕51号批复文件规定执行。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五、如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2月27日
抄送:颍上县谢桥镇人民政府,颍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