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预评估、后评估等工作;
3、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
5、协助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法律培训;
6、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7、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8、参与处理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
9、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二、资格要求
1、应聘担任我校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15名(含15名)以上律师,具有提供各类综合法律服务的能力;
(2)具有5名以上律师组成的从事学校等公办教育机构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
(3)经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4)近8年以上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协会纪律处分;
(5)主要经营场所在泉州市区范围;
(6)不得同时为我校及相关业务所涉利益冲突方提供法律服务。
2、受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至少2人的律师团队,为我校提供法律服务。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高质高效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3)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4)2名律师连续执业时间均在5年以上,其中一名律师连续执业1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5)具有担任学校等公办教育机构法律顾问的经验和业绩;
(6)熟悉与高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高校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
(7)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
(8)能使用闽南语交流。
3、以下情况优先考虑:(1)在省或市律师协会任职;(2)担任泉州市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3)熟悉学校的基本情况,曾为学校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并且取得良好诉讼效果;(4)指派律师专兼职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三、其他要求
遴选前应提交含以下资料的遴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须在文件袋外部正面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公章)。
1.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合格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亲自参加遴选的可不提供)。
4.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如场所为租赁的则应提供截止遴选时间前三个月(不含遴选当月)中任一个月的租金缴纳银行回单;
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被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无不良执业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7.“信用中国”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声明函
9.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提交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经社会审计中介机构盖章确认。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0.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若有)。
未按要求制作、提交遴选文件的视为无效文件。
11.在履约期间,我校将不定期对中选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等进行动态考核,对服务质量差的律师事务所将实施清退。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14:00至2023年4月14日18:00止(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应于2023年4月14日18:00止将遴选材料扫描发至电子邮箱fjjmxxbgs@163.com ,(邮件及扫描文档命名格式:律师事务所名称+遴选材料),报名邮件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电子邮箱。材料扫描件与律师事务所正式递交的遴选文件应一致。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不得用同一电子邮箱发送两个及以上律师事务所的报名材料。
如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出现以下情形,我校有权视为无效报名:(1)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提交报名材料;(2)报名材料模糊不清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虚假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给我校造成损失的,我校将追究该律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
3.遴选资料接收地点:福建经贸学校洛江校区
4.联系人:庄昀 联系电话:15880972580
五、遴选事项
1.遴选时间:2023年4月15日 9:00
2.遴选地点:福建经贸学校洛江校区图书馆7楼会议室
遴选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遴选,并现场核验身份。
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遴选活动的,视为无效。
4.遴选费用由中标律师事务所承担。
5.项目编号为:FJJMXX20230415
六、遴选方法
1.由评审专家根据遴选律师事务所提交的遴选文件,在资格要求符合的前提下,对遴选律师事务所的基础条件、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排序。
①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少于3家,取消遴选活动,本校将重新组织遴选活动。
②若报名参加遴选律师事务所3家或3家以上律师事务所报名,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综合评审.
③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超过3家,择优排序选取2家作为我校法律顾问备选,最后由我校根据方案和报价综合考虑,确定1家律师事务所为我校律师顾问。
2.遴选标准:福建经贸学校遴选律师事务所评分表(入库后以核验真实性为准,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库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福建经贸学校遴选律师事务所评分表
项目 |
评分办法 |
分值 |
公司实力(10分) |
拥有含15名及以上律师,15名为资格要求不得分,每增加一位得2分,具有提供各类综合法律服务的能力,需提供从业人员清单以及遴选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如退休工作人员,提供退休证及用工合同。 |
10 |
业绩 (10分) |
具有5名以上律师组成的从事学校等公办教育机构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5名为资格要求不得分,每增加一位得2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10 |
提供合作协议(30分) |
根据律师事务所针对福建经贸学校所拟的合作协议进行评分,合作协议详细管理明确到位且组织流程合理能很好的确保所提供的服务满足现实服务需求的得30分;合作协议较为周全且管理力度较好、组织流程较为合理能较好的满足现实服务需求的得20分;合作协议有所欠缺、管理力度一般或组织流程一般但能满足现实服务需求的得10分;未提供或缺乏实质性内容或方案未能满足现实服务需求的不得分。 |
30 |
服务质量 (50分)
|
指派律师在省或市律师协会任职的提供证明材料的得10分,其他及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指派律师担任泉州市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提供证明材料的得10分,其他及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
熟悉我校的基本情况,曾为我校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并且取得良好诉讼效果的提供证明材料得10分,其他及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
指派律师专兼职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提供证明材料的得10分,其他及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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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接受采购人提出的项目服务时限,对于特殊应急项目,能够组织力量在要求时限内(含节假日)完成的得5分,投标人未作出承诺的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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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若人员更换,必须经采购人同意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承诺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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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机构应保证以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清晰、整洁,按对应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遴选机构公章,一经发现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学校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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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机构应保证以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清晰、整洁,按对应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遴选机构公章,一经发现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学校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1家(含3家)中标候选人。若入围律师事务所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履行合同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被政府部门处罚或者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或通报批评的,采购人将取消该些律师事务所的中标资格,并依排名顺序采纳备用律师事务所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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