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10万吨/年针状焦装置使用中子料位计 | ||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山东大王经济开发区胜利路3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80000 |
| 建设单位 | 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赵新全 |
| 联系人 | 李海峰 | 联系电话 | 187****9486 |
| 项目投资(万元) | 6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0-01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 10万吨/年针状焦装置焦炭塔新增使用中子源料位计 二、建设规模 使用钚铍中子源2枚,活度为1.85×10^9 Bq ,属于IV类放射源,放射源使用位置为位于10万吨/年针状焦装置焦炭塔四层。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一、污染防治措施 1、警示标识:在放射性料位仪使用场所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用中文注明“当心电离辐射”; 料位计周围1m 处设置警戒线。 2、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公司为 7 名辐射工作人员配备7只个人剂量计,1 台辐射监测仪,2套防辐射服。 3、切实加强放射源的管理工作,加强防盗措施、防止丢失被盗,设置放射源暂存(库)箱以备设备维修时暂时存放放射源。二、安全管理措施 1、设立管理机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机构负责人且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建立辐射防护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辐射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放射源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3、制定《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等。 4、委托第三方开展个人剂量检定,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5、7人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 6、设置有视频监控,对放射源进行实时监控。三、废弃物最终去向报废的 放射源由供源单位回收或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 |
||
| 承诺: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 赵新全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 赵新全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705230000004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