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043524/202304-00064 | ||
|---|---|---|---|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 发布机构: |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发布日期: | 2023-04-12 | ||
| 名 称: | 《怀远县铭贸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日用玻璃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2023-04-12 |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 文 号: | |||
| 关键词: | 《怀远县铭贸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日用玻璃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怀远县铭贸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日用玻璃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8919857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33400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只日用玻璃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怀远县河溜镇罗新庄村88号
建设单位:怀远县铭贸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合肥金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9月02日—2022年09月08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租赁厂房面积3800平方米(租赁蚌埠市永固减震技术有限公司厂房),其中厂房3700平方米、办公用房100平方米;购置喷台、烤箱、烤炉、印刷机、空压机及环保风机等相关生产设备。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万只日用玻璃制品。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于2022年8月29日经怀远县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编码:2208-340321-04-01-972877)批准备案,备案文号:怀发改许可[2022]164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喷漆、烘干工序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有组织废气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回用作农田肥料,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内生产设备等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5-90dB(A),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收集的灰尘、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桶、废油墨罐、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含漆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玻璃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沉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玻璃生产厂家作生产原料;废漆桶、废油墨罐、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含漆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代为处置,收集的灰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