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2092201437496XB/2023-00198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机构 | 滨海县 | 发文日期 | 2023-04-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滨海县洋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分选废炉渣15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分选废炉渣15万吨项目
建设内容:年分选废炉渣15万吨工程、配套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置设施。
建设单位:滨海县洋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天场镇海关村四组
工程投资: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万元,占总投资的2.7%
工程建设情况:2022年9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竣工并调试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江苏中政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蓝天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罐过滤后,泵入清水罐,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管网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近期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远期待管网铺设完成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废气包括筛选、磁选过程和物料装卸、转运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项目采用洒水抑尘的防治措施,从而减少颗粒物的产生。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原料为生活垃圾焚烧废炉渣,因为炉渣里面含有少量未燃尽的垃圾,夏季温度较高时可能会产生异味。原料炉渣堆放期间通过定期洒水降温,原料仓库加强车间通风,分选出的未燃尽的垃圾及时清运,可有效抑制恶臭物质产生,避免异味影响。
噪声采取了采用吸声降噪材料、隔声门窗、减振垫等降噪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未燃尽的塑料和布、废金属、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未燃尽的塑料、布经收集后运回大吉电厂重新焚烧处理;废金属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用公司: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在调试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蓝天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1月12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2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最大为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限值要求。废气可达标排放。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化粪池出口pH、COD、SS、NH3-N、TP、TN的最大浓度值分别为7.6(无量纲)、137mg/L、79mg/L、5.71mg/L、0.90mg/L和14.1mg/L,未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的相应标准。
3、厂界噪声:各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4.1dB(A)~58.0dB(A)之间,夜间不生产。因此,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包括未燃尽的塑料和布、废金属、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未燃尽的塑料、布等收集后运回大吉电厂重新焚烧处理,废金属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用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验收项目实际废气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核算总量,废水和固废不排放。
附件1.洋洋再生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附件2.洋洋再生自主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附件3.洋洋再生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