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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3年废旧物资处置项目采购组织机构: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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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号: |
GT202304000315 |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 采购类型: |
服务 |
| 报价方式: |
整单报价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4-13 15:30 |
|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
2023-04-17 09:30 |
| 服务开始时间: |
2023-05-08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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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应答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应答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竞谈之日起至少3份已实施完成的废旧物资处置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页),提供无关业绩或业绩提供不完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3、应答人应具备生产性、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废旧机电设备及三类设备废旧物回收资质并提供相关的营业许可。 4、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应答人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应答; (2)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竞谈期间尚未解除的); (3) 应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竞谈期间尚未解除的)。 (4) 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竞谈期间尚未解除的)。 (5)应答人不得被“信用能源”网站(http://www.credite energy.gov.cn/main)列入“联合惩戒企业名单”(在竞谈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不得被中电联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在竞谈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与采购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应答。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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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采购人 |
计划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001 |
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 |
2023年废旧物资处置 |
13%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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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 |
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 |
2023年废旧物资处置 |
13%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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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 |
康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3年废旧物资处置 |
13%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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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4 |
华电铁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3年废旧物资处置 |
13%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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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www.chdtp.com/staticPage/ormd/2023/04/10/ormd_3099408_1299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