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0988100、8098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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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46号
邮 编:225007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示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扬州米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900万支牙刷项目 |
生态科技新城 |
扬州米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扬州市兴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位于扬州市杭集镇通洲路16号的扬州市健能日化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注胶机、植毛机、全自动热盒包装机、高频机、拌料机、破碎机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900万支牙刷的生产能力。 |
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6日在扬州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诚信守法承诺 |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汤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注塑、注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注胶机、注塑机、拌料机、植毛机、破碎机等各类生产设备,通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4、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油、废油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照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建设足够容量的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固废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并建立转运台账。 5、地下水、土壤:按照相应的防渗技术标准要求,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地下水、土壤污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