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4-07 11: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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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朔州市景钰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朔开审环函〔2023〕3号 |
2023年4月7日 |
附件:朔州市景钰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