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攀钢钒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废钢加工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攀钢钒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废钢加工技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鹿箐 。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实际投资为1371万元,项目对生产区一和生产区二的废钢回收综合利用生产线进行技改扩建,在生产区二新增一条液压剪切线,新增废钢加工能力3万t/年,同时对生产区一和生产区二进行环保整改(对生产区一原有切割烟气净化除尘系统进行环保整改,调整捕集罩位置和朝向;对生产区二原有切割烟气净化除尘系统进行环保整改,增加集气罩面积),完善相关厂房加盖、隔声屏修建和地面硬化、防渗等环保措施;并对生产区一和生产区二原有除尘设施进行改造。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35万t/a 废钢的加工规模,其中新增废钢加工规模3万 t/a。
6、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3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8.7%。
二、验收范围:
项目验收范围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致,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办公生活设施、仓储工程、环保工程。
三、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见验收监测报告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单位:杜工 13699406210
2、建设单位:雷工 13558980491
建设单位: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
备注:
- 附件1:4-攀钢钒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废钢加工环保技改项目验收意见(带签到表).pdf
- 附件2: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