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规定和要求;新能源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桂物中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目对新能源汽车等动力蓄电池进行回收、拆解、检测分容、加工组装及梯次利用,生产锂电池项目应用于低速电车、储能、充电桩等领域。拟建设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系统及梯次利用PACK生产线。 溯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各类动力电池的拆解、回收、组装流通、仓储、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信息采集与监控,生产ERP管理系统链接,数据对接工信部系统。动力电池梯次利用PACK生产线:新建两条动力电池梯次利用PACK生产线,包含分容区、电储区、电区、电置区(余测、能测)打磨区(激光焊接打码雕)、PACK生产线 (A品、B品产品)以及产品、原材料仓库。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28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西桂物中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宁市邕宁区新福路103号广西桂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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