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楼生态环境局。
传真:0512-66680899
邮编:215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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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装修垃圾转运中心项目 |
苏州工业园区强胜路南、澄浦路东,园区东部环卫作业基地地块内、胜浦垃圾中转站北侧 |
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年收集、分拣、存放建筑装修垃圾30万吨,不涉及处置及危险废物。 |
建设单位于2023年02月10日~2023年02月13日在http://www.sipac.gov.cn/szgyyqgdzzygjmyq/tzgg/202302/f111ed6223a04b198cd699c213e9b9fd.shtml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SS、氨氮、总磷、总氮等,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废气:本项目装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喷雾除尘系统抑尘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上料、筛分筛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装置(收集效率90%,去除率98%),处理后通过15m高P1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未捕集的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拟以厂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周边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棒条筛分机、磁选机、风选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85dB(A)。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动力设备与机械设备,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厂平面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利用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预计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粉尘、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布袋和生活垃圾。收集粉尘和废布袋统一外售,废机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yyy@sipac.gov.cn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