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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4-04 10:25 浏览次数:89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4-09 10:25
  • 地区:湖南 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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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详情介绍
项目名称 东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东芦公路以南,G207国道以西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12896.23
建设单位 东安民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万勇江
联系人 陈怡 联系电话 158****2204
项目投资(万元) 19861.86 环保投资(万元) 1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4-01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2 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等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多功能体育馆、综合实训楼、运动场看台、游泳馆、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总用地面积112896.23㎡(约169.34亩),总建筑面积34240㎡,其中多功能体育馆综合楼11000㎡,综合培训楼10500㎡,运动员看台1200㎡,游泳馆3700㎡,地下车库7800㎡,垃圾站40㎡.建筑占地面积20384.62㎡。项目容积率0.23,建筑密度18.06%,绿地率45.01%,停车位344个(地面停车位149个,地下停车位195个)。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周边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取车库内加强通排风措施后通过通风口排放至周边大气环境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旱厕措施后通过定期清掏排放至周边绿地林地施肥灌溉
有环保措施:
营运期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定时清掏排放至周边山林农田施肥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采取沉淀隔油措施后通过管道回用施工,不排放至外环境
有环保措施:
运营期泳池过滤产生浓废水采取化粪池沉淀措施后通过定时清掏排放至周边山林农田施肥
固废 环保措施:
运营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垃圾站等措施,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处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纸箱、废塑料等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施工期土石方厂内平衡,施工建筑垃圾送至东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科学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运营期艰设备噪声、参加体育活动人员、观众通过设备减震降噪、建筑隔声、周边山林及场内绿化措施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采取宽灌木并夹以乔木绿化与外界隔开,各用房周围及前面大部分位置均种植草皮及草木类花卉,并配以小品,营造优美别致的空间景观布局,充分利用非建筑段及零星地的绿化,将绿化有机结合,植物配置上尽量选用乡土树种,并合理搭配不同季节开花植物和供观赏的树种。通过上述生态绿化措施后,项目绿化率达到45%以上,对周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承诺:东安民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万勇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东安民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万勇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431122000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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