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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ZH02-15、16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时间:2023-04-03 16:37 浏览次数:61
  • 类别: 再生资源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4-07 16:37
  • 地区:山东 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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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ZH02-15、16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详情介绍
《淄博市周村区 ZH02-15、16 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后公布 2023 年 3 月 24 日,淄博市人民政府以淄政字〔2023〕31 号文 批复了《淄博市周村区 ZH02-15、16 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 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周村城区的中部,北临青年路、南至新建 路、西临永安南路、东至北长行街,规划用地面积 54.76 公顷。 二、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 146 号令) 3.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 《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 7.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 143-2010] 8. 《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 144-2010] 9.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10.《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省政府令第 323 号) 11.《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12.《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 版) 13.《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14.《淄博市周村区老城区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 三、规划内容 1.规划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 28.31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95 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0.82 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 3.15 公 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8.76 公顷,水域 0.77 公顷。 2.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规划人口规模为 1.07 万人,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规划落实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和居住街 坊相应配套设施。同时,配置部分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 (保留现状街道办事处和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规划 1 处通讯机 房)、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保留现状 25 班北门街小学、 保留现状 1 处机动车停车场、保留现状 3 处通信基站,规划 1 处菜 市场或生鲜超市)。 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 站、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幼儿园、婴幼儿照 护服务设施、应急救援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 站、再生资源回收点、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社区商业网点 等设施。 居住街坊配套设施包括:各居住地块按标准配建的物业管理与 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械、 室内体育设施、便利店、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 居民机动车停车场(库)、居民非机动车停车场(库)以及各类市政 公用设施站点等。 3.道路交通 汇龙桥因文物保护因素禁止通行机动车。规划调整北下河街通 济街以南路段的线位,使之与新建路平交,形成南北贯通的支路。 在通济街以南、涿河以东、新建路以北、大车馆路以西区域,形成 以步行为主的慢行交通区。规划北门街(通济街-新建路)、东顺河 街(北门街-大车馆路)、大通街(北下河街—北门街)、通济街(北 下河街-北门街)为步行路,限制机动车通行。 4.控制指标 依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年版)》、《淄博市城市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 2018),规划新建地块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1.50,建筑密度不大于 32%,绿地率不 小于 28%,建筑高度不高于 20 米;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1.50,建筑密度不大于 40%,绿地率不小于 25%,建筑高度不高于 20 米;幼儿园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0.65,建筑密度不大于 26%,绿地 率不小于 35%,建筑高度不高于 18 米;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1.50,建筑密度不大于 50%,绿地率不小于 10%,建筑高度不高于 20 米;公园绿地绿地率不小于 70%,广场用地绿地率不小于 40%。 四、公示地点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gtj.zibo.gov.cn/) 五、联系方式 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 0533-6420033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科 0533-3159216;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监督科 0533-3189210。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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