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乐平市年收集6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04-03
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乐平顺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26日组织了“乐平市年收集6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已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应《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乐平市年收集6000吨废矿物油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乐平顺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乐平市年收集6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乐平市年收集6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28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879510915
乐平市年收集6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