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林城镇太傅村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太傅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638 |
| 建设单位 | 长兴县林城镇太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法定代表人 | 包爱平 |
| 联系人 | 包爱平 | 联系电话 | 135****603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5-31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3 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项中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新建辅助用房,、鸡舍、饲料仓库、消毒室等。 建设规模:年养殖肉鸡15000只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加强鸡舍内通风,加大鸡舍、鸡场清粪频率,及时对鸡舍、鸡场进行清扫,减少鸡粪在鸡舍、鸡场内的暂存,可有效减少鸡舍、鸡场内的臭气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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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鸡舍冲洗废水、消毒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等。设置污水处理池,用于处理项目废水,废水经处理后收集回用于鸡舍冲洗、鸡舍除臭等用水环节,无废水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鸡舍冲洗废水、消毒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等。设置污水处理池,用于处理项目废水,废水经处理后收集回用于鸡舍冲洗、鸡舍除臭等用水环节,无废水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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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副产物主要包括鸡粪、病死鸡、破碎鸡蛋、散落羽毛、废包装材料、疾病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池产生的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散落的羽毛、污水处理池污泥和鸡粪一起配套用于周边农田肥田;病死鸡统一运往湖州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破碎鸡蛋和完整的鸡蛋一起出售给鸡蛋购买公司。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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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建设绿化带等措施降低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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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长兴县林城镇太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包爱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长兴县林城镇太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包爱平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305220000003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