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
施工图审核项目(广州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建设规划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施工图审核项目(广州段)
2.1.2建设地点:广州
2.1.3工程建设规模:暂按以下规模:本工程位于粤港澳大湾区西岸,途径广州南沙、中山,是粤港澳大湾区城际轨道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规模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为1个标段,即: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施工图审核项目(广州段)。各投标人可就该标段进行投标。
2.2.2招标范围: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施工图审核项目(广州段)工作内容包括:全部工程施工图审核,包括现场核对、审核施工图设计原则、审核施工图图纸(含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施工图强制性审核、人防等施工图审核)、对详勘技术要求和详勘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变更设计文件和相关文件的审核,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其他配合工作。
2.2.3最高投标限价:825.90万元。
2.3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至该项目验收完成,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周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单位。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属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3.4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本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或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有效期内)和工程类高级职称,主持过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或施工图审核工作。
注:1.本项目拟派审核工作的人员信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2.类似工程相关专业:设计业绩、施工图审核业绩类似工程是指设计时速160公里/小时及以上轨道交通(含地铁、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项目;勘察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项目。
业绩证明须附:合同及能够证明是负责人业绩(如甲方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投标人的业绩材料一致的,可不重复提供,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3.5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至今(近5年内)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图审核。
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施工图审核业绩类似工程项目是指设计时速160公里/小时及以上轨道交通(含地铁、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项目;勘察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项目。
业绩证明须附:提供设计或施工图审核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如有)复印件,及初步设计评审完成材料或施工图审核完成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甲方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6.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6.3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3.6.4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或不得与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项目中标设计单位详见附件四。
3.6.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铁路工程建设行为“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3.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4 月 1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4 月 21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3 月 31 日18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4 月 21 日11时0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4招标失败的情况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 4 月 21 日10时45分至2023年 4 月 21 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21 日11时00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mtr.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905室 |
| 邮 编:510330 |
邮 编:510030 |
| 联系人:杨工 |
联系人:门工、冯工 |
| 电话:020-83155905、18502085084 |
电话:020-83180883、13902401184、13570109163
|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
| 监督电话:83106760
|
电话:83106760 |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投标金额计算错误,按投标文件“投标价核定原则”修改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公司承诺,如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真实、有效。
九、本公司承诺与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如果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司自行承担。
十一、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结果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5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7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8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 9 |
广州百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10 |
广州市广通源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 11 |
广东恩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12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13 |
广东至艺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14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15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16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17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 18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 19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20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21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 22 |
汕头市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23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 24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25 |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26 |
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 27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
| 28 |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
| 29 |
广东和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30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31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 32 |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33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34 |
广东锦标科技有限公司 |
| 35 |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36 |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37 |
国迈建设有限公司 |
| 38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 39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 40 |
康安帅(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210499) |
| 41 |
肖国仕(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178519) |
| 42 |
赵侃(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15201529471) |
| 43 |
成德江(监理工程师注册号:51008347) |
附件三: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主办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成员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分工: 。
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对于联合体投标人,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四:本项目中标设计单位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2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3 |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4 |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