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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荣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意见
2023 年 03 月 31 日,由建设单位 珠海市荣成科技有限公司和 3 位专家组成的 珠海市荣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 项目(以下 简称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在 珠海市香洲区 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珠海市荣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田馆西街 18 号 2 栋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项目总用地面积 743m 2 ,建筑面积为 2227.75m 2 ,总投资 828.08 万元,主要从事塑料配件、洁牙器抛光头、洁牙器手柄、灯架、电机、驱动、水泵的生产与销售,年产塑料配件 4 吨、洁牙器抛光头200 万件、洁牙器手柄 1 200 件、 灯架 4500 件 、电机800 台、驱动 800 台、水泵 800套。
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一览表见表 1 。
表 1 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一览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 况
《珠海市荣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由湖南航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并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 通过了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批文号 珠环建表 [2021]126 号 。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 828.0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4% 。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已完成,此次为整体验收。
二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的 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 Cr 、 BOD 5 、氨氮、 SS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金星门水道。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注塑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组装过程产生 VOCs 、恶臭、锡及其化合物;机加工过程产生少量金属粉尘(颗粒物)。
①注塑工序废气
项目在项目ABS塑胶 、 POM 塑胶 、PA 66 塑胶料 在注塑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 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 UV 光解 +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 15 米高的烟囱排放。
②组装工序废气
项目组装过程产生废气的主要是热熔接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点胶及烘干过程、灌胶过程产生恶臭和有机废气 VOCs ;焊锡过程产生锡及其化合物。组装过程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很少,且组装过程工序较为分散,收集较难,因此组装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加强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③机加工工序废气
项目水泵生产过程中及模具修理过程中,其机加工工序(车、钻、铣、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颗粒物)。因为机加工过程加工量少、颗粒物产生量少,因此机加工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形式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 UV 光解 +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 15 米高的烟囱排放;项目组装过程和机加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均较少,通过加强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注塑过程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边界的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 )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边界无组织排放的 VOCs 参考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814-2010 )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边界的恶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项目边界的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管理,执行附表 A.1 规定的排放限值。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 、碎料机、数控车床、磨床、钻床、空压机 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该项目通过对主要噪声产生设备安装隔震垫,加强日常维护,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等以衰减噪声。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
①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② 一般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生产固废 有水口料、不合格塑胶件、不含油金属边角料 。其中水口料、不合格塑胶件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不含油金属边角料收集交有处理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的相关规定。
③ 危险废物:对于含油金属碎屑、废机油及其废弃包装物、含油废抹布、油膏和胶黏剂及灌封胶的废弃包装物、废饱和活性炭 ,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集中收集后交给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管理符合GB18597-2001 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市中创检测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荣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 [ZCR221107(17)01])可知( pH 、 COD Cr 、 BOD 5 、 SS 、氨氮、总磷等),生活污水排放符合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2 、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市中创检测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荣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 [ZCR221107(17)01])可知:
项目注塑过程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边界的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边界无组织排放的 VOCs 参考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814-2010 )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边界的恶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项目边界的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管理,执行附表 A.1 规定的排放限值。
3 、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噪声污染排放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市中创检测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荣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 [ZCR221107(17)01])结果显示:项目厂界外边界噪声 标准限值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3 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 、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
①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② 一般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生产固废主要 有水口料、不合格塑胶件、不含油金属边角料 。其中水口料、不合格塑胶件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不含油金属边角料收集交有处理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的相关规定。
③ 危险废物:对于含油金属碎屑、废机油及其废弃包装物、含油废抹布、油膏、胶黏剂及灌封胶的废弃包装物、废饱和活性炭 ,集中收集后交给 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管理符合GB18597-2001 的相关规定。
5、污染物治理设施效果监测评价
根据 深圳市中创检测有限公司 关于 珠海市荣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 [ZCR221107(17)01] )结果显示:项目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 75% 以上,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各类废气污染物的环保处理设施去除效率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
6、 总量指标
本项目大气 污染物 总量 控制 指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污染物通过环保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的情况下,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少。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档案资料齐全。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 、后续要求
1.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定期开展污染排放监测;
2. 进一步加强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根据环评批复及时完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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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验收报告公示.pdf
2023-3-31 17:52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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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