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乳山市缘溶年回收加工废钢20万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第二次. [发表于 32 秒前 |
| 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乳山市缘溶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废钢20万吨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乳山市缘溶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废钢20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乳山市缘溶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 环保调试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