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楼生态环境局。
传真:0512-66680899
邮编:215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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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明皜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高可靠性MEMS惯性传感器开发与系统应用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MEMS传感器测试基地建设项目 |
苏州工业园区星华街东、方中街西、斜塘河北苏州纳米技术国家大学科技园10号楼整幢 |
苏州明皜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苏州明皜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华街东、方中街西、斜塘河北苏州纳米技术国家大学科技园10号楼整幢,建筑面积10086.33m2,主要从事传感器芯片的检测,预计年检测传感器芯片36900万件 |
建设单位于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17日在http://www.sipac.gov.cn/szdshkjcxq/gonggao/202302/c552bedda5bf47008a0ecf858ccdd69c.shtml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1、废气: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车间内排放;2、废水:耐湿热测试废水和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设空压机房;4、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xueyj@sipac.gov.cn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