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祥力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钢结构生产线项目
项目概要:目拟投资2680万元,利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德贤路5号自有厂房,采用打孔、焊接、热镀锌、喷漆、晾干、检验等生产工艺,购置打孔机、焊接机、热镀锌生产线、喷漆流水线及废水、废气处理等设备,用于钢结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万吨钢结构的生产能力。
2022年12月19日龙游县工业项目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了决策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1日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项目进行了赋码备案(项目代码2212-330825-07-02-916319)。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区域环境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保护目标情况
类别 |
名称 |
坐标/m |
保护 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X |
Y |
大气 |
鸡鸣村 |
712752.42 |
3213988.98 |
40户/100人 |
人群健康 |
二级 |
NW |
2000 |
城南花苑 |
714282.89 |
3212471.81 |
120户/360人 |
NE |
450 |
龙游民居苑 |
712497.95 |
3212460.10 |
50人 |
NW |
1230 |
城南新城 |
714125.36 |
3212381.28 |
500户/1250人 |
NE |
410 |
兰桂庭小区 |
714601.66 |
3212341.12 |
516户/1505人 |
NE |
450 |
满庭芳小区 |
714667.51 |
3212180.31 |
654户/1900人 |
E |
790 |
御景豪庭 |
714567.71 |
3212028.60 |
388户/1100人 |
E |
630 |
张家坞村 |
715087.65 |
3211785.42 |
51户/160人 |
SE |
940 |
横路祝村 |
715543.71 |
3211335.13 |
120户/350人 |
SE |
2260 |
庵山湾 |
715392.06 |
3210964.28 |
37户/111人 |
SE |
2450 |
乔麦山头 |
713513.46 |
3210364.60 |
60户/180人 |
S |
2060 |
顺通驾校 |
714928.38 |
3210892.51 |
约50人 |
SE |
1260 |
童家村 |
714904.52 |
3209706.89 |
45户/170人 |
SE |
2500 |
上杨村 |
712010.93 |
3210242.22 |
130户/380人 |
SW |
2400 |
大垄口 |
712629.18 |
3209905.63 |
120户/250人 |
S2 |
2500 |
白坂村 |
711613.59 |
3214042.18 |
120户/300人 |
SW |
2500 |
五里凉亭 |
711739.04 |
3211118.16 |
80户/210人 |
SW |
2200 |
下杨村 |
712276.89 |
3211046.06 |
110户/320人 |
SW |
1580 |
兰石村 |
711844.40 |
3211993.47 |
220户/600人 |
W |
1715 |
清廉社区(部分) |
711098.08 |
3212235.92 |
567户/1555人 |
NW |
2500 |
灵江社区(部分) |
711154.46 |
3212814.96 |
116户/328人 |
NW |
2500 |
朝阳小区 |
712745.48 |
3214024.17 |
310户/890人 |
NW |
2480 |
亚伦小区 |
712750.20 |
3213770.69 |
254户/363人 |
NW |
2400 |
东华小区 |
721360.97 |
3213970.53 |
329户/748人 |
NW |
2440 |
石塔山小区 |
712680.20 |
3213479.25 |
450户/1244人 |
NW |
2250 |
龙游第六医院 |
711080.30 |
3211836.42 |
约100人 |
W |
2490 |
龙游县职业教育中心 |
714610.34 |
3214559.18 |
约200人 |
NE |
2500 |
子鸣小区 |
712897.46 |
3214301.66 |
556户/1500人 |
NW |
2400 |
祥生﹒翰林府 |
713512.64 |
3214341.33 |
1088户/3264人 |
N |
2470 |
五爪垄 |
713663.80 |
3213986.94 |
150户/450人 |
N |
2320 |
桥下村 |
714134.41 |
3214025.69 |
70户/210人 |
N |
2300 |
新建村 |
716141.30 |
3213212.07 |
45户/102人 |
NE |
2500 |
高仙塘村 |
716386.14 |
3211998.80 |
80户/200人 |
E |
2700 |
备注:保护目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对于未能体现的自然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幼儿园则包含在相应的行政村、社区内。 |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废气:在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排放废气中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大于10%,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52.28%,满足≤100%的要求。且在环境空气敏感点处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本项目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氯化氢、氨、二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的短期浓度限值叠加后符合环境质量标准。PM10、PM2.5、TSP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叠加后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厂界附近的居民点影响较小。
废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要求,本项目纳管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属于间接排放,评价等级为三级B评价。本次项目实施后新增废水可纳管排放,因此,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不利影响。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可容纳本项目废水,且项目废水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负荷冲击。衢江龙游段目前水质状况良好,能够提供该部分水环境容量。
噪声:项目从车间降噪设计、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降噪、强化生产管理、厂界隔声设计等方面加强噪声防治,投产后各厂界昼夜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地下水:项目厂区为混凝土地面,K<10-7cm/s,包气带防污性能为强级,说明浅层地下水不容易受到污染。若废水发生渗漏,污染物不会很快穿过包气带进入浅层地下水,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土壤:项目在落实相应保护措施后,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风险:项目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其发生概率可进一步降低,其影响可以进一步减轻,环境风险是可以承受的。
四、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
表2 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 t/a
项目 |
产生量 |
处理削减量 |
最终达标排放量 |
废气 |
切割粉尘、焊接烟尘 |
颗粒物 |
6.987 |
6.533 |
0.454 |
前处理废气 |
氯化氢 |
8.161 |
7.365 |
0.796 |
氨 |
0.268 |
0.204 |
0.064 |
热镀锌废气 |
颗粒物 |
11.172 |
9.552 |
1.620 |
氯化氢 |
0.360 |
0.257 |
0.104 |
氨 |
0.120 |
0.086 |
0.035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颗粒物 |
0.143 |
0 |
0.143 |
SO2 |
0.1 |
0 |
0.1 |
NOx |
0.935 |
0 |
0.935 |
涂装废气 |
颗粒物 |
1.614 |
1.183 |
0.431 |
苯系物 |
0.302 |
0.244 |
0.057 |
乙酸酯类 |
0.447 |
0.362 |
0.085 |
VOCs |
1.239 |
1.003 |
0.236 |
合计 |
氯化氢 |
8.521 |
7.622 |
0.9 |
氨 |
0.388 |
0.29 |
0.099 |
颗粒物 |
19.916 |
17.268 |
2.648 |
SO2 |
0.1 |
0 |
0.1 |
NOx |
0.935 |
0 |
0.935 |
苯系物 |
0.302 |
0.244 |
0.057 |
乙酸酯类 |
0.447 |
0.362 |
0.085 |
VOCs |
1.239 |
1.003 |
0.236 |
废水 |
生活污水 初期雨水 |
废水量 |
2883 |
0 |
2883 |
CODCr |
0.865 |
0.75 |
0.115 |
NH3-N |
0.087 |
0.081 |
0.006 |
SS |
0.113 |
0.075 |
0.028 |
总氮 |
0.113 |
0.07 |
0.043 |
固废 |
一般固废 |
2418 |
2418 |
0 |
固废(待鉴别) |
240 |
240 |
0 |
危险废物 |
1451.892 |
1451.892 |
0 |
生活垃圾 |
15 |
15 |
0 |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要点
表3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措施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期治理效果 |
污染因子 |
集气方式 |
处理措施 |
废气 |
切割、焊接废气 |
颗粒物 |
集气罩集气12000m3/h |
废气集气后经烟尘处理器进行处理后车间内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颗粒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前处理废气 |
氯化氢、氨 |
前处理间整体密闭、微负压 40000m3/h |
前处理废气(含酸洗废气、助镀废气、助镀再生装置废气)经整体密闭集气收集后经二级喷淋(水喷淋+碱液喷淋)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热镀锌废气 |
颗粒物、氯化氢、氨 |
侧吸+密封罩顶吸集气收集系统 35000m3/h |
热镀锌废气通过“侧吸+密封罩”集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脱氨塔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颗粒物、SO2、NOX |
烟口 |
天然气燃烧烟气经收集后经15m的排气筒(DA006)排放 |
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非金属加热炉排放限值(颗粒物从严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排放限值) |
涂装废气 |
二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 |
喷漆工位集中集气+喷漆房整体换气 15000m3/h |
涂装废气集气后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于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无组织废气控制要求 |
①前处理废气收集采用全封闭式微负压酸雾收集方式,将酸洗池、水洗池、助镀池均通过耐酸非金属材料封闭,组成一个相对封闭的酸雾收集系统,利用风机使整个系统和外界形成并保持微负压,防止酸雾的逸散,同时通过优化布置的排风口、进风口,使整个密闭间形成良好的收集流态,高效快速的收集酸雾,减少死角; ②要求企业加强密封管理,要建立严格的巡回检查、密封台账和信息反馈制度,通过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漏点,积极创建“无泄漏”工厂。 ③热镀锌废气采用侧吸+密封罩顶吸集气收集系统,该系统实现了工件侧进端出、方便打灰渣的同时,能够高效收集锌烟,防止锌烟逸散进入周围环境。 ④项目所用涂料均储存在封闭涂料桶中;油漆桶存放在化学品库;不使用涂料时,涂料桶均处于封口、密闭状态下。 ⑤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工艺设备同步运行,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⑥企业应加强管理,开好废气处理装置,及时更换吸收液等,避免吸收液过饱和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 ⑦为保证车间空气流通,降低室内污染物浓度,建议装置加装排风设施,必要时对无组织废气进一步收集处理后达标后排放。此外,还应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的二级标准限值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厂区总排放口排入污水管网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
初期雨水 |
经混凝沉淀处理后,通过厂区总排放口排入污水管网,处理能力为5t/h |
生产废水 |
水洗池更换废水分类收集经除铁装置后汇同喷淋废水进行配酸,不外排;助镀废液分类收集经除铁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脱氨塔废液可直接作为除铁装置pH调节剂,不外排 |
妥善收集处置,不外排 |
噪声 |
车间降噪设计 |
对车间设置隔声墙,车间日常关闭门窗生产 |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20〕11号)规定的3类、4a类声环境功能区 |
设备合理布局 |
车间内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 |
设备隔声降噪 |
对高噪声的风机、空压机等,尽量布置在隔声间内,并在风机座基础减振,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风机进出口管路加装避震喉;对风机安装隔声罩或在进风口安装消声器。 |
强化生产管理 |
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做到文明生产;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厂内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
固废 |
一般固废 |
边角料、焊尘、焊渣、一般废包装材料、锌底渣等收集后可由专业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设置1座2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不造成二次污染 |
锌浮渣 (待鉴别) |
鉴定前按危废暂存;鉴别后,如属于一般固废,按一般固废进行处置,如属于危废,应按危废严格管理,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危险废物 |
废酸、槽渣、钝化槽渣、锌烟集尘灰、含铁污泥、废碱液、含油废抹布、废矿物油、废油桶和危险废包装材料等难以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设置1座3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整体防风、防雨、防晒;地面硬化、防腐、防渗、无裂缝,内部四周设置导流沟。 |
土壤 |
防治措施 |
①企业应对热镀锌线车间、危化品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区地面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并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围堰;②建设相应的收集管道;③加强设备监管和运维;④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和运营危险废物暂存场所;⑤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⑥厂区设置围墙,并做好雨污分流;⑦厂区占地范围内、厂界应该多种植吸附能力强的植物;⑧厂区地面硬化,做好地面防渗措施。 |
做好源头控制和过程防控,对土壤周围环境影响小 |
风险 |
应急措施 |
在各路雨水管道和事故应急池加装截止阀门,同时和污水池相通,保证消防水等纳入事故池250m3,避免泄漏至附近内河。对于清下水收集池,应加装应急阀门,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关掉阀门,使得受污染的清下水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避免受污染的清下水通过清下水管道泄漏至附近内河,杜绝废水事故性排放。机泵、阀门、电器及仪表等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将会导致废气处理操作事故,这种事故发生概率较高,对此类事故的应急措施主要是,对易损设备采取多套备用设计。 |
防患于未然,减少事故发生,当事故发生时能尽快控制,防止蔓延。 |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浙江祥力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钢结构生产线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德贤路5号。项目的实施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建设符合龙游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的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落实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杜绝事故性排放,强化安全生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七、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如要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12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采取网络公告以及在项目所在地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和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13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http://qzly.zjzwfw.gov.cn/col/col1460399/)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十一、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1)环评单位
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82018302
联 系 人:曾工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五路绿茵名都24幢1单元201室
(2)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浙江祥力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总
联系电话:13345701111
(3)审批单位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电话:0570-7261937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