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嘉兴市昌新铸钢件有限公司静电喷涂生产线改建项目 |
王江泾镇南汇镇西南王路 21 号 |
嘉兴市昌新铸钢件有限公司 |
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公司投资54万元,淘汰原有喷漆工艺,变更为静电喷涂,原外购铁盒改为自制,原人工浇筑混凝土改为半自动浇筑。项目建成后产品规模和产品结构均保持不变,设计规模仍为年产配重块3万吨,其中水泥配重块约 2 万吨/a,金属配重块约 1 万吨/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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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现有冲洗设备和车间产生的废水经调节池、沉淀池处理后仍用于冲洗,不排放;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排放;经化粪池处理的职工生活污水纳入南汇污水管网,最终送南汇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粉尘收集后经旋风+滤筒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由换热器间接冷却降温和布袋除尘预处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4、固废:废铁、一般废包装物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机油、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暂时在厂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2517;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40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