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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15:27 浏览次数:91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4-01 15:27
  • 地区:浙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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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 详情介绍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时间: 2023-03-2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0吨锂电池新型材料项目

浙江维思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林天路

拟投资36500万元,腾笼换鸟低效企业42亩土地及17000平米厂房,并新建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约15000平方米,购置辊道炉、匣钵自动线、VC混合机、制氮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冷水系统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预计本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20000吨锂电池新型材料的生产能力。达产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75000万元,利税3255万元。

2023年3月21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huzhou.gov.cn

/xzspxkgs/ffhpsp/zxfj/index.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艺粉尘:投料口均设置专用的密闭投料间,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在密闭投料间内直接收集后,送入各自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后,于至少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和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 其他企业 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间接冷却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袋、制氮机废吸附剂、除磁杂质和沉淀污泥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包装桶、废油分类收集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均不排放。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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