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宁康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塑料加工流水线产业化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辽宁康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塑料加工流水线产业化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辽宁康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经济开发区朝阳工业园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62407050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公示-辽宁康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塑料加工流水线产业化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5.2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