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7080/202303-00033 | 信息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 内容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发文日期: | 2023-03-23 14:45:49 |
| 发布机构: | 萧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3-23 14:45:49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 名 称: | 关于萧县汉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瓶转化可再生资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 文 号: | 关键词: |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
发表时间:2023-03-23 14: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 萧县汉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瓶转化可再生资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文件名称: 关于萧县汉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瓶转化可再生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审批文号:
发文日期:2023年3 月23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县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联系电话:0557-5062027 0557-5067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