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220323MB0N863431/2023-11016 | 分 类: | 自然生态保护;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27日 |
| 标 题: | 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27日 |
2023年3月27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吉林省利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听证权利已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4-4222684(审批办)通讯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伊通大街南段 邮编:1307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吉林省利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长伊线片区) |
吉林省利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吉林省鑫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将现有的生产用热1台2t/h生物质锅炉拆除,更换为1台3t/h生物质锅炉。并将现有的高度25m烟囱改造为高度30m烟囱 |
主要影响:运营期: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锅炉排放的污水、软化水系统排放的污水。2)本项目主要的废气为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灰渣装卸过程及存储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3)本项目噪声来源于水泵、引风机等。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和锅炉灰渣。采取措施:1)锅炉排污水、软化水系统排放的污水全部经区域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30m高烟囱排放。本项目锅炉燃料、灰渣储运过程产生少量无组织粉尘,锅炉燃料须采取密闭措施,灰渣采用袋装暂存于锅炉房内,运输过程采用密闭车辆运输。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4)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更换后代为处置;布袋除尘灰和锅炉灰渣须在厂区内集中密闭储存,定期外售至肥料厂。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