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污染防治设施 |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宏博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00 |
| 建设单位 | 宜兴市锡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袁锡华 |
| 联系人 | 周霞 | 联系电话 | 138****0520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3-26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宜兴市锡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宏博路,厂房1200平方米。从事环境保护机械、冷库制冷设备的制造;金属、塑料及陶瓷制品表面喷涂。公司现有员工10人,金属、塑料及陶瓷制品表面喷涂工艺:各种工具、陶瓷花瓶→喷塑→电烘烤→检验→成品;生产过程中烘干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为提升环境,原水帘+活性炭吸附设施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来处理,在处理过程中有机废气经过活性炭处理后会产生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也建立了危废仓库,危废仓库位于车间东侧,所在区域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6度,底部高于区域地下水最高水位,有利于本项目各种危废的收集、暂存,适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本项目危废仓库面积2平方米,以0.6吨每平方米储存能力计本项目危废仓库最大存储能力为1.2吨,因此本项目危险废物堆场贮存能力能够满足需要。危废仓库具体采取措施如下: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他防护栅栏,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防爆设备、内外监控设施、照明设施、观察窗、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危废暂存场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基础防渗层为粘土层的,其厚度应在一米以上,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设计渗滤液收集系统。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危险废物仓库1个,满足本项目危废贮存需要。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烘干工序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15米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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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三格式化粪池措施后通过生活污水管网排放至宜兴市建邦南漕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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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1、生活垃圾2吨/年处置方式:环卫部门统一收集;2、除尘器粉尘0.2吨/年处置方式:收集后回用;4、危险固废:废活性炭HW49(900-039-49)0.03吨/年处置方式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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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减震降噪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做好降噪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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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宜兴市锡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袁锡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宜兴市锡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袁锡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20282000001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