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拟对“达州市宣汉县三墩乡龙洞村、达州市东部经开区亭子镇于家坝老龙洞地质钻探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DK-01。
二、招标项目:达州市宣汉县三墩乡龙洞村、达州市东部经开区亭子镇于家坝老龙洞地质钻探工程”。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项目简介:
1、目的任务
本次勘探的目的任务是:详细查明矿段内矿床地质特征,评价资源赋存情况,为下一步矿区开发、设计提供地质依据。
2、项目概况及工作量
本项目共2个包。包一:项目工作区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境内。包二:项目工作区位于四川省达州市东部经开区境内。设计地质钻探总进尺1100m。其中:总进尺1000m/5孔;浅钻 总进尺100m/12孔。
均需配合项目部开展各项实验或采样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
合同签定之日起40天之内完成钻探工程施工,并完成所有设备撤离现场及复垦恢复工作。
4、包一:投标限价在68万元以内,包二:投标限价在63万元以内。
5、工作依据
钻探施工应遵守《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 2019-2019)等各项相关的规程规范。
6.钻孔质量要求
6.1全孔工程质量钻孔工程质量按《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规定的要求执行。本次要求钻探全孔工程质量甲、乙级孔率达100%,无丙级及报废钻孔。
6.2矿层质量
均要按《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进行验收评级。要求全区矿层优质、合格率达到100%。
6.3岩芯质量
本次勘查的全部钻孔均为全取芯孔。钻孔含矿地层岩芯采取率不低于85%,非含矿地层岩芯采取率不低于75%。岩芯要清洗干净、顺序摆放、统一编号、贴岩芯标签,及时进行编录。所有岩芯应及时装箱并拍照作为资料保存。钻孔竣工后地质界线、构造、褶皱、岩溶地段及含煤地层岩芯装箱送业主指定位置保管,作好存放记录(时间、地点、坐标),其余岩芯就地按顺序掩埋。
6.4简易水文
全部钻孔均要求进行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在钻孔开孔前冲洗液循环系统必须符合要求,度量工具齐备、标记醒目、量度准确。井口管应下入完整基岩内2m,必须作井口管止水检查,连续观测2小时,以每小时水位差不大于0.04m为合格。冲洗液消耗量按正常钻进时每小时观测,不足1小时的回次,按回次观测一次。遇全漏失时,应准确记录漏失井深。回次水位在正常施工钻进中每上钻后、下钻前各观测一次。停钻时间较长,应每2小时观测一次水位,水位基本稳定后,可改为每4小时观测一次。每个钻孔回次水位和消耗量的观测次数分别不低于应观测次数的100%(本次勘查全部为取芯钻进),并做到测点分布均匀,即为甲级,达80%者为乙级。
6.5孔斜
设计的所有钻孔均为直孔,要求孔斜质量均达到甲、乙级的要求。每个钻孔定点测斜,取得全孔系统的测斜资料。
6.6终孔层位和终孔孔径
根据钻孔设计目的不同,各孔终孔层位不同。地质孔终孔孔径不小于77mm,要求执行。
6.7封孔
为防止钻孔透水给今后矿井带来危害,全部钻孔均用水泥浆封孔。具体要求如下:
(1)封闭层位及井段:全孔封闭。在孔口应用钢管水泥作永久性标记。
(2)封孔材料及配合比: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受潮的水泥,标号不低于425号。要求中性水、无杂质。水泥砂浆的配合比为:水泥、水=1:0.6~0.7,为保证封闭可靠,封孔材料的确定应按孔径测量所获得实际孔径计算材料,并增加20%的备用量。
(3)操作要求:
封孔前必须用清水冲洗孔,至水清砂净为止。洗孔后在封孔前要探孔底沉淀物,沉淀物厚度不超过1m。
将钻具下到离沉淀物顶0.5m处,钻孔必须用泥浆泵灌注水泥浆封孔,边灌注边提升钻具,但钻具要始终保持在砂浆面以下,使水泥砂浆到达设计封闭位置。水泥浆初凝后,在设计封孔段上部取砂浆样,确认封孔是否合格,分段封孔者则要分别取样。
孔口并埋设永久标志。永久标志必须醒目,注明孔号、开孔日期、终孔日期、终孔深度。
封孔完工后,将实际封孔情况编制封孔报告书,存入单孔资料保存。
6.8原始记录
钻探工程各种原始记录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作到真实、准确、齐全、及时,字迹清晰,相关责任人签名齐全,标识清楚。经审核验证合格后,装订成册归档。如发现记录有虚假情况,应作报废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要求原始记录甲、乙率100%。
6.9其他设计要求
每个钻孔均应按照钻孔设计一览表和工程布置及采样点分布图指定的内容编制单孔技术设计,明确其他要求,如采样、测试、观测等内容。施工须及时、正确地完成指定的任务。
6.10钻探技术要求
钻探施工应遵守《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等各项相关的规程规范。并建立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如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安全生产制度、钻矿制度等。
六、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https://www./)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省级政府采购网站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的,或有相应能力的资格证书;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经营许可范围包含钻探类或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
九、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招标文件自2023年 03 月 27 日至2023年 03 月 29 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红星美凯龙C栋1130 )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现金支付,请自带 U 盘拷取电子文档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 03 月 30 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谈判地点: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红星美凯龙C栋1130 开标室)。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二街24号
联系人:艾 工
联系电话:13881881949
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红星美凯龙C栋1130
联系人: 沈女士
联系电话:17761429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