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五千台制冷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五千台制冷设备项目
建设地点: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办事处珠海路9号
建设单位:山东七十二度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1验收报告.pdf1.1 MB,
附件2:4-七十二度验收意见.pdf165.3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