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4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标的名称 |
原浙江石原金牛农药有限公司范围内拆房、清土平地工程承包权(含部分附属设施设备) |
标的编号 |
HJS2023ZC0351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3-24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3-30 |
转让底价 |
240000 元 |
资产所在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及电话 |
颜先生、陈女士 0571-85085596、85085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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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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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基本情况
其他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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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
转让方名称 |
杭州东部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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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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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东部创智大厦4幢2202室 |
注册资本 |
捌亿贰仟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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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龚景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1311316731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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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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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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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执行董事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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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杭州东部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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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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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杭州钱塘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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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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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杭州钱塘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纪要-杭建投纪要【2023】11号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原浙江石原金牛农药有限公司范围内拆房、清土平地工程承包权(含部分附属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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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2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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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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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70000】元履约保证金及【500000】元风险保证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并同意:①受让方如将标的区域内的垃圾等外运出去,必须自行联系合法合规的消纳点,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如需办理相关处置手续(例如处置证、准运证等),必须办理,并在手续齐全后,才可清运。标的区域内的泥浆、杂草、树根、装修垃圾和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必须全部运出标的区域,消纳到合法地点。②成交后,严禁受让方将非标的区域内的土石方、各种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等)和工业废弃物等运进标的区域内进行回填。③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在标的区域内进行相关经营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作为中转站堆场、土方消纳场地、标的区域外的碎石等拉进区域内进行加工等),因钱塘区下沙片区地质情况特殊性,严禁在标的区域内深度开挖(如开挖至黄海标高5.5米以下3米甚至更深)进行黄沙筛选牟利。④成交后,受让方拆除清运作业全部完成后,须对标的场地进行平整,最终平整完成的场地标高不得高于黄海标高5.5米。标的大门及传达室等拆除后,受让方需搭设临时围挡,对整个标的区域进行封闭管理,最终整个项目完成移交转让方时临时围挡保留,相关费用由受让方综合考虑在报价中。⑤因重大会议、赛事或其它特殊情况,政府部门以任何形式发布相关停工通知的,项目必须无条件服从要求进行停工,受让方根据自身实力综合考虑相关各种费用,包含在报价中,转让方不再另外增加费用,停工工期予以顺延。⑥待场地全部地坪拆除后,需将地坪以下部分土,挖除并外运出场地,并达到转让方要求的黄海标高5.5米。工程量约为3192m3,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挖、运、消纳、协调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本项目拆除费中未包含该笔费用,转让方将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如未达到规定标高的,不予验收,经协调后仍未达到规定标高的,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清运,所需费用从受让方的保证金中扣除。⑦建筑垃圾(渣土)外运,需符合杭钱渣专办【2023】1号文件要求,相关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出入口安装符合要求的道闸、监控等数字化设备)、报批等需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予以配合,相关费用需综合考虑在报价中,转让方不另付其他费用。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须自行承担风险。4、本项目标的交付及转受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5、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交易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以下资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执行标准:提供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2)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准许(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容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为准)【执行标准: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证明文件】。2、意向受让方可组成联合体参加竞买,需满足以下条件:(1)意向受让方若为联合体受让,双方自愿确定联合体主办方或代表方;(2)联合体中一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执行标准同上】;另一方须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准许(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容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为准)【执行标准同上】;(3)联合受让各方须签订《联合受让协议》。《联合受让协议》应明确联合体主办方或代表方,明确各自的职责;《联合受让协议》应当有联合体各方对竞买行为及成交后的履约行为互负连带责任的内容。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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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安排 |
高工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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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7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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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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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风险保证金等交易资金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
否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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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
是否专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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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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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2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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