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清川检测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清川检测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8365922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188号(332000)
项目名称 |
江西清川检测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城西港区官湖路17号九江一开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内的办公楼一层至四层 |
建设单位 |
江西清川检测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昌淦森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1082.68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其中一层租赁为大厅,其他不属于本项目;二层为办公区域;三层、四层主要为检测实验室。该实验室仅进行小试实验,不进行工业化生产。项目为第三方检测机构,预计年检测环境样品20000个,年出具检测报告2000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样品前处理、检测化验、配制溶液,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氨、甲醇、甲苯和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项目对实验无机废气采取集气罩/通风橱引至楼顶20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通风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20m高排气筒排放的收集治理排放措施。 根据分析结果可知,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甲醇、甲苯排放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浓度限值要求;氨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限值要求。 2、废水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 项目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官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管网排入官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影响分析与措施 项目的主要噪声来源于检测设备和处理设施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生产噪声经相应的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治理后,项目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员工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废物(未沾染危废的破碎玻璃、废包装品、废反渗透膜、未污染达标的土样)、实验室危险废物(报废化学试剂、过期试剂、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材料、实验残液、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包括土壤检测废渣、废液、废水、受污染超标的废土样等)、实验后器皿初次清洗废水等、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 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交进行分类处理,废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其他收集后交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交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固废分类收集盛装,暂存危废库,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