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一批报废路灯杆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WZ230145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23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29 23:59:59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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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 标的现状 | 以现场勘验为准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65652.00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2-27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文源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转让底价(元) | 65652.00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市政和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1840483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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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财政金融局关于《瑞联大道拆除路灯申请资产处置的函》的批复(阿高财金函(2022)156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财政金融局 | ||||||||||||||||||||||||||
特别 |
1、项目成交后,转让方不开具发票。 2、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照片及参考明细表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本次转让的报废路灯,均以现场勘验实物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勘验人员需符合标的所在地疫情管控要求,如出示健康码等。为保障转让方安全生产秩序,意向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现场踏勘。本标的须现场勘验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18404831929。 3、在通过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如在报价结束后经中心审核不符合公告约定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则保证金将按照本公告约定处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钱包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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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实物交接(以实际勘验为准),详见“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勘验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现场勘验确认表》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受让方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受让双方签章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及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办理提货单手续,在标的现场查验交易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完毕后提交《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原件至中心。 如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本次转让标的已拆除,受让方需在现场进行交接,交接完毕后,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清运工作,并由受让方承担清运工作及相关费用和相关安全责任。资产移交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移交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3-23 00:00:00 至 2023-03-29 23:59:59 | |||
| 报名手续 |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 受让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市政路灯).docx 资产移交确认书.docx 资料清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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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5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3-29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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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3-23 00:00:00-2023-03-30 10: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 附件下载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参考明细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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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刘女士 |
| 咨询电话 | 15048311060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18586095993 | |
| 其 他 | 现场勘验联系人 李涛18404831929 |
信息来源:http://www.ejy365.com/info/ejy8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