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雍县创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3-03-22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纳雍县创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3月22日-2023年03月2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8237914 传真: 0857-8237914 通讯地址: 毕节市贵毕大道520-1号毕节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551700
| 项目名称 | 纳雍县创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
| 建设单位 |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创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净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物理法年处理3.1万吨废旧塑料回收利用项目(非危险塑料、非限制类塑料),新建厂房4000平方米,新建自动化处理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环保消防水电路等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措施(1)破碎粉尘本项目在物料破碎时,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破碎时并辅以水喷雾,在破碎机入口接入水管喷淋,在喷淋水的作用下,部分颗粒物沉降于水中,喷淋水对颗粒物去除效率约85%,则颗粒物排放量为0.7t/a。破碎机单独安装在独立房间内,破碎机投料盖子密闭后再开始破碎,因此产生的少量破碎粉尘主要沉降在破碎间内。为减少无组织粉尘对操作工人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以改善空气环境;同时加强操作工人的自我防护,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口罩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劳动规范作业,以尽量减轻粉尘排放对环境空气及员工健康的影响。卸料作业时,用防雨帆布覆盖废塑料表面,用叉车卸料至仓库;卸料作业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加强清扫工作;同时要求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以减轻粉尘排放对员工健康的影响。上述无组织粉尘治理措施可操作性强,治理效果较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2)原料运输、堆存粉尘根据业主介绍,收购来的废旧塑料湿度较大,含水量较高,在人工分选及堆存过程中基本不产生粉尘;项目运输车辆在厂房周边及厂内行驶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及尾气,扬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NOX、CO及非甲烷总烃等,产生量较小,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无规律间歇性排放,经自然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通过洒水防尘、加强绿化等措施后,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3)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为NH3、H2S。恶臭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环评主要采取植树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治理措施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治理,采取以上措施后,NH3和H2S排放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对四周环境影响较小。二、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生产水经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初沉池+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为了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下列措施:①选用设备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对于强噪声设备或操作应尽可能远离厂界布置,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④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措施项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分拣废物、沉淀污泥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