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1日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5881009 5725392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 编:6453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技改一条精密铸造年产量8000吨生产线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石盘工业园区茗香街2号 |
屏山县天成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83.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拆除原有生产车间,保留部分原有设备。厂区原有倒班房、机械加工车间、办公楼、包装车间保留。新建3F厂房,轻钢结构,总建筑面积9743.07m2,厂房高15.8m。1F:4936.03m2,配备台车炉、井式炉、焙烧炉、中频炉、机械人、抛丸机、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设备以及冷却水池等辅助设施;2F:2403.52m2,配备壳型机、蒸汽脱蜡釜等设备;3F:2403.52m2,配备切割机等设备。建成后达到年产8000吨铸造件的产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修建临时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全部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2.施工废水: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泥砂浆拌料,多余部分用于厂区道路洒水、绿化等,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不得外排。 (二)废气 施工扬尘:严格执行“六必须”(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场地、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三)噪声 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文明施工;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施工管理由专人负责;加强施工期管理等,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程度;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包装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如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在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2.土石方:开挖后回用于厂内绿化,实现就地平衡。 3.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1.造型/浇注工序废气: ①消失模:在涂料处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在振实台的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浇注时将模具放入负压箱中,浇注废气大部分由真空泵抽出,少部分由浇口逸散,同时在浇注环线上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消失模工段综合收集效率按85%计)经布袋除尘系统(3号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处理效率95%)进入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吸附处理(处理效率77%)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恶臭气体收集后经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熔模:在淋砂机的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在浇注环线上设置集气罩收集,脱蜡时产生的VOCs在蒸汽脱蜡釜设置密闭的房间进行废气收集,对其进行负压收集(熔模工段综合收集率85%),在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系统(2号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处理效率95%)再经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吸附处理(处理效率77%)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恶臭气体收集后经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壳型:壳型机设置密闭房间,房间内设置收气管道对废气进行负压收集,在浇注环线上设置集气罩收集(壳型工段综合收集率85%),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系统(2号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处理效率95%)后经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吸附处理(处理效率85%)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焙烧炉废气: 在焙烧炉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率85%),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系统(2号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砂处理粉尘: 项目拟在落砂区设置单独的房间,振壳机、破碎机、筛分机均在单独的房间内进行作业,产生的粉尘有20%在房间内沉降,剩余的粉尘进行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85%),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系统(1号、4号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处理效率95%)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4.熔炼粉尘: 项目一共设置8台中频炉,其中每4台中频炉使用一套布袋除尘系统(2号、3号废气处理设备)。每台中频炉上设置一个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85%)。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5.清理粉尘: ①切割、打磨:每台切割机、打磨机配备一个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效率95%)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②抛丸:抛丸机经密闭的收集系统收集后(收集率100%)经自带布袋除尘气处理后进入1号、4号废气处理设备(处理效率95%)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6.钝化废气: 由于钝化氮氧化物产生量较小,本次环评要求加强钝化间通风换气,对周围影响较小。 7.焊接烟尘: 采用焊烟净化器,可对焊烟进行收集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8.喷漆废气: 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入二级活性炭(去除率60%计)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9.机加金属屑:金属屑质量较大,能较快沉降于地面,要求及时清理金属粉尘。 10.本项目生产车间、喷漆房分别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二)废水 1.脱蜡废水:脱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蜡水经电加热形成水蒸气,再经脱蜡釜内蒸汽冷凝回流装置回收。冷凝回收的水蒸气较为洁净,脱蜡釜内循环使用。 2.钝化废水:钝化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厂区排放口排放进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屏山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 3.冷却循环废水:冷却循环水不直接接触物料,在管道内通过热交换实现冷却的目的。冷却循环水水质较好,经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生活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2m3)经原有厂区已有化粪池(20m3)处理后经厂区排放口排放进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屏山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处理后能够有效降低其噪声。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①废蜡屑:集中回收后回用于蜡膜制造。 ②熔炼炉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再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③浇冒口、废砂:消失模工艺中产生的废砂全部回收利用,熔模工艺产生的废砂、壳型工艺产生的废砂集中收集后部分回用,部分由砂供应厂家进行回收。 ④废钢丸:废钢丸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⑤废金属屑: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⑥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交予环卫部门处理。 ⑦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熔炼。 ⑧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后暂存于固废间,外售废品回收站。 2.危险废物:S6含漆渣废棉、S8污泥、S11废活性炭、S12废机油、S13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桶、S15废催化剂:分类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