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规定,现将温岭市大溪镇联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大溪镇再生资源分拣中心(DX070313-1地块)厂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3月24日16:30前将书面材料(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签字盖章后送至(或传真、邮件)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 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楼1901室
联系人: 陈奇
联系电话: 18357654688
招标代理邮箱: 6512386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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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317500
20230321145939285公示版招标文件温岭市大溪镇联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大溪镇再生资源分拣中心(DX070313-1地块)厂房建设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