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拟处理废旧管线物资一批,根据相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管线废旧物资处置项目(2023年第一批次)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如下:
2、招标内容
2.1处置资产清单
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Ⅰ标段为广州南沙围堰堆场,Ⅱ标段为广州南沙新垦停车场、广州南沙红钢路、湛江中科堆场、湛江宝钢堆场地区,同一投标人可单独投标,也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兼投兼中,清单如下:
Ⅰ标段(广州南沙围堰堆场)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主要材质 |
暂定数量 |
预估重量(吨) |
备注 |
| 1 |
浮体片 |
DN700 |
塑料 |
62片 |
/ |
南沙围堰堆场 |
| 2 |
排泥钢管 |
DN700*12000 |
钢质 |
114根 |
156.636 |
南沙围堰堆场 |
| 3 |
橡胶短管 |
DN700*1800 |
橡胶(钢质法兰) |
90根 |
/ |
南沙围堰堆场 |
Ⅱ标段(广州南沙新垦停车场、广州南沙红钢路、湛江码头堆场、湛江宝钢堆场)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主要材质 |
暂定数量 |
预估重量(吨) |
备注 |
| 1 |
排泥钢管 |
DN850*12000 |
钢质 |
73根 |
120.742 |
广州南沙红钢路 |
| 2 |
排泥钢管 |
DN850*6000 |
钢质 |
7根 |
5.789 |
广州南沙红钢路 |
| 3 |
排泥钢管 |
DN700*6000 |
钢质 |
14根 |
9.618 |
广州南沙新垦停车场 |
| 4 |
排泥钢管 |
DN700*12000 |
钢质 |
50根 |
68.7 |
广州南沙新垦停车场 |
| 5 |
橡胶短管 |
DN700*1800 |
橡胶(钢质法兰) |
223根 |
/ |
广州南沙新垦停车场 |
| 6 |
排泥钢管 |
DN850*12000 |
钢质 |
19根 |
31.426 |
湛江宝钢堆场 |
| 7 |
橡胶短管 |
DN850*2000 |
橡胶(钢质法兰) |
2根 |
/ |
湛江宝钢堆场 |
| 8 |
浮体片 |
DN890 |
塑料 |
2片 |
/ |
湛江宝钢堆场 |
| 9 |
排泥钢管 |
DN850*12000 |
钢质 |
12根 |
19.848 |
湛江中科堆场 |
| 10 |
橡胶短管 |
DN850*2000 |
橡胶(钢质法兰) |
1根 |
/ |
湛江中科堆场 |
| 11 |
浮体片 |
DN890 |
塑料 |
6片 |
/ |
湛江中科堆场 |
| 12 |
三通管 |
DN850 |
钢质 |
1个 |
0.6 |
湛江中科堆场 |
2.2提货地点:Ⅰ标段为广州南沙港一期工程旁(因管线堆放地点无公路直达,需使用船舶倒运);Ⅱ标段广州南沙新垦停车场、广州南沙红钢路、湛江宝钢、湛江中科炼化码头旁。
2.3物资处理时产生的装卸、拆解、运输、人工、设备、场地、进出港和道路协调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4提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2.5计量:
Ⅰ标段:钢质材料(不含橡胶短管)按重量计量,采用过磅称重。塑料等非钢质材料(含橡胶短管、浮体片等)按数量计量。
Ⅱ标段:钢质材料(不含橡胶短管)按重量计量(提货地点现场称重,由招标人提供吊秤,如投标人对招标人吊秤有异议,称重前可送至权威机构检测);塑料等非钢质材料(含橡胶短管、浮体片等)按数量计量。
2.6最低限价:Ⅰ标段为17.07万元(开具3%增值税普通发票),Ⅱ标段为46.14万元(开具3%增值税普通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我局合格供方库内,若投标人不在我局合格供应商库内,应在投标报名截止前至船舶管理中心备案。
3.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再生物资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其中之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3提供近三年回收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合同总数不得少于2份(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现场投标报名(或以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收件邮箱zb@njhdgcj.com,报名资料以“**公司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管线废旧物资处置项目(2023年第一批次)报名资料”命名),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7:00时。
4.2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3月24日21:00前(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提供);
4.3 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6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C栋3号楼903室
4.4 报名资料格式见附件。
5、确认
5.1 投标人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理解不准确或有异议须在2023年3月27日17:00前与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招标人将在2023年3月28日17:00前进行回复。
5.2 投标人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请于2023年3月29日17:00前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确认通知》格式填写完整后将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回复(zb@njhdgcj.com)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1日14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6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C栋3号楼903室(联系人:周媛媛18066090930)。
6.2 投标人投标文件除送至投标现场外,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亦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6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C栋3号楼905室
联系人及电话: 周媛媛18066090930(招标中心)
项胜18066090056(船舶管理中心)
8、监督部门
名称:纪检监察部(审计部)
电话:18066090500
时 间:2023年3月21日
报名资料格式附件:/njhdgcj/upload/20230321/64192276e4f2f.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