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日丰机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8637803
传 真:022-88637801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日丰机械改建项目 |
天津市日丰机械有限公司 |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辛庄工业园区中建路2-1号 |
天津玺丽低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日丰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辛庄工业园区中建路2-1号。由于市场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5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建设日丰机械改建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人工喷枪、喷砂机、环保设施等设备,对现有工程部分产品进行改建,新增喷砂、喷漆工序,不涉及酸洗、脱脂等工序,改建后产品产量保持不变,仍为年产减速器配件20000件。 |
(1)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喷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漆雾(颗粒物)、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二甲苯、臭气浓度。喷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间负压收集两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由同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P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RVOC、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行业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染料尘标准限值;乙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噪声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废钢砂、布袋收集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包装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l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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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0 -2023.03.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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