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项目设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漳平市祥洋再生资源加工厂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年产0.3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年产0.3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
建设单位:漳平市祥洋再生资源加工厂
建设地点:漳平市永福镇适榕村麻南溪16号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表
公 示 期: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李祖洋
联系电话:13599333928
附件1:评审意见.pdf2.4 MB,
附件2:验收监测报告-漳平市祥洋再生资源加工厂.pdf7.6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