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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局金甬三分部模板让售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9 00:58 浏览次数:127
  • 类别: 废旧物资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3-24 00:58
  •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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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局金甬三分部模板让售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详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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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金甬铁路三分部

墩身模板竞争性谈判让售公告

(招标编号:ZTBJJWGS-MBRS-2023-02)

1.让售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站前工程项目部三分部墩身模板让售处置。为盘活资产,提高经济效益,经批准,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站前工程项目部三分部依据中国中铁相关文件的规定,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墩身模板让售。2. 让售处置内容

详见附件一《竞争性谈判让售处置清单》,本次竞争性谈判让售的数量和规格均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让售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让售物资数量和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出售谈判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经营范围符合回收招标物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具有回收招标物资相应能力及经验的回收公司或其他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劳务企业;

(2)许可和认证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税务登记证

(2.3)组织机构代码证

(3)收购能力要求:必须能按要求配置强有力的收购人员和车辆,有合适安全的存放仓库;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00万以上的预支能力);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

(6)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7)业绩要求:回收企业需提供废旧物资让售回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扫描件)。

3.2本次让售处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4.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程序:

4.2.1注册:凡接受邀请参与谈判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接受邀请参与谈判者请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注: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开标后申请人必须使用该密码为投标报价解锁(点击自动开锁)。

4.2.3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收到邀请书之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单及投标保证金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648956787@qq.com 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谈判文件售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足额转入到谈判组织单位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站前工程项目部,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20110101957002410001)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简写、谈判编号及所投标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谈判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所提供的邮箱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一,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如有需要可提供收据。注:标书费与谈判保证金须分开汇款。

恶性投标或不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等将纳入中国中铁限制交易供应商。

5.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请于谈判截止时间前 2日汇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站前工程项目部三分部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保证金、项目名称简写、谈判编号及所投标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及现金,谈判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谈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谈判保证金待谈判后再规定的期限内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注:标书费与谈判保证金需分开汇款。

银行信息:

账 户 名 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站前工程项目部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20110101957002410001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3年3月25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25日14时00分(即为谈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谈判地点:本次谈判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站前工程项目部三分部会议室(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塘下村)。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谈判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完成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并在供方交易系统响应界面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选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recgec.com/)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8.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彬 庞丽维

电 话:18991681748 0571-83580301

电子邮箱:648956787@qq.com

采购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金甬铁路站前工程项目部三分部

联 系 人:贾彬

电 话:18991681748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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