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3-15 】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坝山新苑3#-1-101房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hhcq-zc202301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3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4月13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项目终结。 |
|||||||||||||||||||||||||||||||||||||||
标的 |
|
|||||||||||||||||||||||||||||||||||||||
标的坐落 |
云龙区民富路以北,紫金东郡以东坝山新苑3#-1-101 |
|||||||||||||||||||||||||||||||||||||||
标的现状 |
房产位于云龙区坝山新苑,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性质为商业,面积为884.55㎡,所在层数为1层。 |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1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徐州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 |
13,231,100.00元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徐州市国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承诺所委托转让的资产权属不存在任何瑕疵,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主管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并经过有效内部决策,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转让方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1、《徐州市国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董事会决议》(2022年7月13日); 2、《关于国盛集团处置部分房产的批复》(徐国资产[2022]45号); 3、《徐州市国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涉及的徐州市国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徐众合评报字(2022)第044号;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000801102023001)。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徐州市国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特别 |
1.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看、评估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2. 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税费、过户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以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 3.本次转让的标的坝山新苑3#-1-101房产目前为出租状态,租赁期限从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述情况具体以转让方与现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为准,成交后,房屋转让后租金由受让方收取,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后续事项均由转让方负责协调,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知晓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慎重竞买。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交易合同; 2.受让方在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全部汇入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如下账户: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601240000005754000001 开 户 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
|||||||||||||||||||||||||||||||||||||||
标的交割 |
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具体以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本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 本项目如征集到2名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 |
||||||||||||||||||||||||||||||||||||||
现场展示 |
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看样或由转让方联系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13日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登记表》。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资产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程序: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为1323110.00元。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按e交易平台系统提示缴纳。 缴纳方式: (1)e交易钱包支付 竞价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钱包充值的时候一定要用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卡进行网银转账,不能使用其他银行卡转账,否则会被识别为无效余额;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ATM机,否则会导致没有退款路径。 (2)网银转账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601240000005754000001 开 户 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保证金直接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委托人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司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正式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3点所列情形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报名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1小时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转让成交后,交易双方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受让方须按照《徐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徐价费〔2017〕195号)标准分别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交纳各自的交易服务费,具体如下:
说明:以上收费方式为按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累进收费。 交易服务费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601240000005754000001 开 户 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若受让方未按以上要求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则视为违约,转让方不向受让方办理房产交接及过户手续。 |
|||||||||||||||||||||||||||||||||||||||
附件下载 |
公告附件:《意向受让登记表》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孙先生 |
||||||||||||||||||||||||||||||||||||||
咨询电话 |
0516-85905786 |
|||||||||||||||||||||||||||||||||||||||
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 |
|||||||||||||||||||||||||||||||||||||||
技术支持 |
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其 他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