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1.招标条件
受海盐县杭州湾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文件决定对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废旧物资分拣中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择承租人。
2.招标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废旧物资分拣中心项目。
2.2租赁规模:分拣中心车间地面积3057平方米,办公区域地面积一层面积523平方米。(在房屋产权证面积或实测面积未出来前按分拣中心车间和办公区域地面积一层面积建筑面积计,在房屋产权证面积或实测面积出来后以房屋产权证面积或实测面积计算)。
2.3租赁内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2.4租赁期限: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3年后将视承租方运营情况及考核结果而定,最长可续签2年。
2.5 最低租金:承租价底价为15元/平方米/月(在房屋产权证面积或实测面积未出来前按分拣中心车间和办公区域地面积一层面积建筑面积计,在房屋产权证面积或实测面积出来后以房屋产权证面积或实测面积计算);租赁期间租金价格不变,包括续租期在内,但续租期内奖励政策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代理机构于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在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04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4.2投标申请人请在以上同一时间在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04室报名,并按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汪燕君,联系电话:0573-86038867):
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磋商响应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4时整,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6.其他
6.1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6.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海盐县杭州湾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柳月联系电话:13666751073
地址:海盐大桥新区海港大道1816号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燕君联系电话:0573-86038867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管委会纪委
联系人:纪工委
联系电话:0573-86800028
传真:/
地址:海盐经济开发区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