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223349/202303-00007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 文 号: | 14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
| 发布机构: | 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
| 有效期: | 5年 | 废止时间: | 5年 |
| 文 号: | 14 | ||
| 关键词: |
安徽国祯明光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明光化工集中区集中供热项目备用锅炉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国祯明光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明光化工集中区集中供热项目备用锅炉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明光化工集中区集中供热项目备用锅炉
二、建设地点
明光市化工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
安徽国祯明光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安徽国祯明光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明光化工集中区集中供热项目备用锅炉位于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现有厂区内,项目占地面积约270m2。主体工程在厂区东南侧新建1栋燃气锅炉房,设置1台15t/h的天然气锅炉。同时购置低氮燃烧器、软水制备器等生产设备。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4%。
项目通过明光市经信局备案。备案号:2212-341182-07-05-24443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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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气环境 |
DA002排放筒 |
颗粒物、NOx、SO2 |
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一根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关于印发滁州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19]19号)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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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表水环境 |
软水制备浓水、锅炉废水 |
COD、SS、盐分 |
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
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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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环境 |
设备运行噪声 |
噪声 |
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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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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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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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区域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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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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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加强贮存、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承担环保工作; 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演练; 风险物质操作岗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专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做到懂得本岗位的消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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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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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明光市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明光市经信局:备案文件;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明光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7130069 0550-7130169
电子邮箱:mingliangz@163.com
通讯地址:明光市明光大道人防大楼B座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