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保定国家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朝阳大街(北二环-北三环)改造提升工程 |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朝阳大街(北二环-北三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54000 |
| 建设单位 |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温兰军 |
| 联系人 | 张盘富 | 联系电话 | 0312***8870 |
| 项目投资(万元) | 51868 | 环保投资(万元) | 350.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5-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朝阳北大街(北二环至北三环部分)道路建设、景观建设、智慧设施提升改造。全长约 2.2 公里,规划红线 70 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其他措施: 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不使用陈旧报废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尽量使用绿色环保型施工车辆,机械设备配备相应的消烟除尘设备,运输车辆需安装尾气净化器。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环保标准,使用优质燃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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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主要来自食堂、盥洗间、厕所粪便等,一般不含有毒物质采取在每个生活营地内设置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旱厕及化粪池,污水经处理措施后通过灌溉排放至农田 其他措施: 在施工现场设置满足需要的移动环保型厕所,负责移动厕所的购置、安装、运行维护、废弃物处置。移动厕所废弃物处置方案经监理人审批。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产废水汇积于沉淀池,经沉淀后的废水抽于高效油分离器装置,含油量较高的油水经油水层析槽再次分离回收,分离后的水流入回用水池,满足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中道路清扫杂用水水质标准,浊度≤10NTU,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洒水降尘、二次冲洗等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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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不随意乱丢废物,保证施工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在施工区配置专用封闭式垃圾桶2个。及时清扫生活垃圾,统一运至指定地点。2)废弃混凝土应运至专设的弃料场,不在施工场地内任意弃置。3)机械修理及汽修等产生的生产垃圾含有较多的金属类废品,其中部分仍具有一定的回收价值,尽可能回收利用处理。其它生产垃圾统一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4)遇有含铅、铬、砷、汞、氰、硫、铜、病原体等有害成份的废渣,经报请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在环保人员和监理人指导下进行处理。5)对施工中难以避免滑入河道的渣土、因施工造成的场地塌滑与泥沙漫流等问题,根据监理人指示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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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环保措施: 1)噪声源控制①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降低噪②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③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开挖钻机、混凝土生产系统等高噪声机械需安装降噪设备。④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各种动力机械设备暂时不用时应关机。⑤遵守当地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高噪音施工,减少产生噪声扰民问题。2)个人防护措施①高噪声区作业人员配备耳塞、耳罩、防声头盔等个人防护措施进行个人保护。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操作培训,减少突发事故和突发噪声的发生。③施工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的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实行定时轮换岗制度。3)穿越居民区施工措施①施工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活动在夜间进行。②加强交通噪声的管理和控制,进入施工营地和其他非施工作业区的车辆,不使用高音喇叭和怪音喇叭,尽量减少鸣笛次数;在生活区附近路段设置限速和禁鸣标牌。③委派环保专职人员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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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环保措施: 1)陆生植物及资源保护措施①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砍伐树木,严禁在工地以外砍伐树木。②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员工加强保护陆生动植物的宣传教育,提高保护陆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认识③加强自然资源的宣传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应保护制度,禁止施工人员乱砍乱伐、随意开挖以及随意四处践踏。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次生裸地及时复土、还林。④在工程完工后,按要求拆除的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保留的设施外的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并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2)景观与视觉保护措施①施工期间,对生产场地(对于部分空闲的可以进行绿化的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绿化。②在每个施工区和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施工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或本来用途。③各种临时停放的机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④临时住房、仓库、厂房等临时施工设施,在设计及建造时,考虑美观和与周围环境协调的要求。⑤弃土运输道路尽量远离视觉敏感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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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温兰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温兰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13060200000027。 | |||




